椒江区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站点:区海洋与渔业局 索引号: JJ029-C0311-2008-0002 发布日期:20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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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州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我区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建成1个系统监控指挥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

2、建成AIS自动识别(防碰撞)系统。我区88860马力以上渔船(包括辅助船)今年要完成安装。

3、建成渔船卫星数据监控终端。全区共有792185马力以上渔船需要安装。08年目标是497艘。

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海门、葭芷、三甲、前所、章安街道办事处、大陈镇、椒渔总公司

责任分工: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区级监控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补助经费,有关镇、街道、椒渔总公司负责所属渔船船载终端具体落实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经费。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政府建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椒渔总公司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切实保障系统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监控指挥平台软硬件和船载终端的政府采购工作,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2、统一规划,分片实施。监控指挥平台既要能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数据共享,又要能实现各类监控运营系统互相兼容;重点抓好60马力以上渔船(包括渔业辅助船)AIS系统的安装。有条件的重点渔业乡镇也可建立监控指挥平台。

3、宣传先导,制度保障。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全面发动,促使渔民自觉主动参与系统建设上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拒不安装终端或安装上终端而不开机等违规行为的管理。

4、强化服务。系统建成后,落实运行管理人员,确保系统有效运行。加强技术培训,使渔民及时掌握船载终端使用方法。充分发挥系统在海上事故救助、防台抗灾、渔场渔情信息发送、气象海况预报、越界生产提示等等功能作用,做好全方位服务,让渔民得到实惠。根据运行情况,不断拓展完善系统功能。